2011年7月10日

IT在台灣真的是挨踢

我們公司IT部門地位之低下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上週四下午又碰上一件讓我大動肝火的事情。
起因是大約一年半之前,我們公司的某部門打算導入全球性的網頁系統,於是自行找了系統商來簡報,之後的決議、SA、SD等階段完全沒有讓IT部門共同參與,最後是系統規格方面出了些問題,遲遲無法完工,所以該部門主管上報後才由上頭指派IT部門幫忙解決這件事。但是因為歐洲區域分公司要上傳資料時過慢,在建置系統的部門完全沒辦法擺平的狀況下,決定建置德國及台灣兩套系統且互為備援,系統商也告知他們的附的工具應該能協助兩套系統的同步,於是我們IT部門就在今年五月份時,協助網路建置讓他們測試同步工具完成測試。

但是很不幸的在六月底進行教育訓練時,發現某些頁面在上傳後會有time out的現象,無法完成同步。於是當時就開了會,協調系統商再進行調整,並由建置部門進行測試,確認是否有效,因為我們也解釋了Network Latency (Ping回傳的數值,通常以MilliSeconde為單位)是距離過遠需通過大量網路設備所造成,所以並不能保證這樣的設計一定能正常運作。但後來不斷發Mail以及撥電話給負責單位,對方均以忙著上線的理由,沒告知最後測試的結果。*
*註:此部份亦有實測報告給該單位看。好比開車由台北到高雄,走高速公路在不塞車的狀況(頻寬未被佔用)下最少也要三到四小時,絕對沒辦法縮短到一小時之內。

時間來到上周,我們部門臨時接到一個來自負責部門的會議通知,要我們部門、系統商的國外顧問、以及負責部門在上周四下午要開線上會議。在完全沒告知開會的議程的狀況下,我們部門需出席的三位同事(包含我)都以為只是列席。
到了會議當天,一連上網路會議室,看見議程中大大的列上Network Latency的議題,就感覺不太對勁。果然會議一開,系統商及負責部門就將無法同步的認定是網路延遲造成的,負責部門的主管就要求我們要提改善方案。當下火氣就上來了,因為這擺明了是兩邊聯合起來要我們單位負責,因為負責部門與系統商都清楚明白當天的議程,唯有我們完全不知情。於是我當場就告知Network Latency是距離因素造成,我們無法提改善方案,並要求系統商明確提出他們的工具在何種狀況以及時間長短的確實數值下就會被判定為Time out;同時告知我們一直要求的系統商調整測試結果,負責部門都沒有提供,請他們先告知我們測試結果。系統商以及負責部門現場完全拿不出相關資料,只好約定延期再開。
但負責部門的主管又再補上一句話,要我們在下週二到五的下午五點定時開半小時的會。聽到這番話,我又覺得不太高興,因為原先的責任就不在我們,為什麼要每天跟你浪費半小時開會?於是當場就說,我們不能確認是否每天下午都能與會,但會儘量參加這個會議。說完後,該主管竟然又說這是重要系統,上線時程不能延誤,要我們"務必"配合而不能只是"儘量"。
擺明打官腔,要用自已的職位來壓我們就範!
最後會議就在這樣的氣氛下草草結束。

我真的覺得,一個推系統的部門完全自把自為,在系統設計階段沒找IT部門協同作業。結果設計出必須跨洲際的系統,在測試發現有問題的狀況下,又想把問題推給IT部門,真的是很無理的行為。偏偏我們公司又對這樣的主管能有所包容,真的不曉得這個案子最後是否會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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